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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与房屋联姻结出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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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与房屋联姻结出的恶果
作者:王玉初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7-9-2
儿子出生后上户口一事办得不顺利,患有严重抑郁症的刘某竟将出生仅43天的儿子摔死。近日,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诉至北京昌平法院。 一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夭折了,让人无比惋惜。谁才是杀害他的凶手呢?是那位患有抑郁症的父亲吗?是的,是他亲手摔死了自己的孩子。但从检验结果来看,他只是一名限制行为能力人,我们又怎能将责任全归在他的身上呢? 从报道来看,去年11月,刘某的儿子满月后,他就到当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但没能办成,原因是刘某没有当地住房证明。刘某只好回到老家昌平区流村镇为儿子上户口,但因他的户口已迁往南口工作地,孩子也无法在此落户。接下来的日子,刘某为上户口之事四处奔波,但因他的户口属于单位集体户口,要单独落户必须有住房,而刘某一家的月收入不足千元,只能放弃买房的念头。孩子上不了户口,只能成为一个“黑娃”,将来读书、就业、结婚都会遇到难题,如此困境,就算是没有抑郁症的人也可能被整出个“毛病”来。 在同情刘某一家不幸遭遇的同时,更应该引起反思。 其一,如果那个孩子没有死,那该如何落户?刘某到派出所为儿子办户口的过程中,办户口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无不提到了要有房屋。作为普通老百姓,如果无亲戚朋友让孩子挂靠,遇到这种情况还真不知该怎么给孩子落户了。 其二,户口与房屋联姻,叫人买房还是租房?据有关部门公布的数字,我国目前城市住房产权自有率是82%左右。有官员认为,我国住房政策导向不能只单纯地鼓励大家买房,应调整政策导向,倡导中低收入家庭租房居住。经过这么一番比较,表面上看租房的确该提倡,但是,在租住的房子里生的孩子无法落户,那又该咋办?事实上,有许多人是为了给孩子上户口,而迫不得已节衣缩食地买房。笔者认为,只要户口与房屋联姻一日不破,国人优先买房的理念就不会变。 其三,户籍不该成为一部分人获利的工具。城乡同命不同价、招工户籍设限、学校的借读费等等都是户籍成为一部分人获利的工具。正所谓一个人的户籍不同,可能会影响到一个人的未来人生道路。笔者认为必须打破这种两元格局,让户籍只起到代表一个人户籍所在地的作用,不能因为户籍本身而得到任何优待或歧视。也许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人是生而平等的”。 【《华夏时报》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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