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楚天剪 > 法律宝典 > 法律大全 > 文章正文 【楚天剪】提供精品文章和生活资讯的网站!手机WAP浏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
          
【变小字体 变大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    文章来源:全国人大    更新时间:2007-12-22
(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1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惩治毁林开垦和乱占滥用林地的犯罪,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将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修改为: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 Amendment II to the Criminal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20010831)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网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的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最 新 更 新
    最 新 推 荐
    专 题 栏 目
    鄂ICP备06004603号 湖北省枣阳市 QQ:283069266刀不斩水 信箱:admin@ip255.com  
     ©2006-2010 www.ip25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