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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视群众诉求为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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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视群众诉求为刁难
作者:张剑虹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2
“领导干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组织者、带头者,而不是矛盾的制造者和加剧者,要依法律、按政策办事,防止搞强迫命令,颐指气使,滥用权力。没有与老百姓打成一片的好作风,没有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本领,轻率地视百姓为‘刁民’,就不可能化解矛盾,赢得民心,确保社会长治久安。”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栗智日前在该市冬季解困会议上的一段话。(据《人民日报》)
毋庸讳言,近些年,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剧和各群体之间利益的调整,群众的民主意识、维权意识也日益增强,鸣冤叫屈乃至上访告状的群众不少,这其中不排除有无理取闹者甚至怀有其他不可告人目的的人,但是大多数参与其中的群众还是通情达理的,是想真实客观地反映自己的合理诉求,是希望领导干部、相关部门能认真地倾听一下自己的诉说,公平、公正地解决自己的问题。
可是,个别领导干部、政府工作人员却患上了 “百姓冷漠症”,不愿意与群众平等交流和沟通,不愿意倾听群众的呼声和诉求,不用心去找准问题的症结,而是一有百姓告状就认为是刻意刁难,这种态度,不仅无益于问题解决,还容易激发事态,无形中也加深了党群干群之间的隔阂。
是否视有诉求的群众为“习民”,不在口头上,关键还是在领导干部的群众观念上。如新闻中栗智所说的,一件拖了四十年的事,领导观念一变、决心一下,半天就圆满解决了。试想一下,一件只需半天就解决问题的事,却四十年也没有解决,难在何处?不是难在问题的本身,也不是难在解决的方法上,关键是难在少数领导干部、政府工作人员的群众观念上。
只要真正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时刻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在思想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把解决群众的疾苦当成自己的职责,把倾听群众呼声当成自己的工作习惯,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困难,真真切切地帮群众渡过难关,你就会发现,绝大多数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你就会发现,群众中无“刁民”!【《中国纪检监察报》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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