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楚天剪
>
法律宝典
>
社会经纬
> 文章正文
丧偶的儿媳和女婿是否有继承权
【变小字体
变大字体】
丧偶的儿媳和女婿是否有继承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7-12-22
丧偶的儿媳和女婿对公、婆、岳父、岳母的继承权是有条件的,符合法定的条件,享有第一顺序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的儿媳和女婿对公、婆、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法定条件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何谓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丧偶的儿媳和女婿对公、婆、岳父、岳母之间,只有姻亲关系,并无血缘关系,如果儿媳或者女婿丧偶后,对公、婆、岳父、岳母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支持、精神抚慰,使其安度晚年,可视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享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如果没有尽主要义务,但仍尽了一般义务,则不成为法定继承人,但应按《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如果丧偶的儿媳、女婿没有履行赡养义务,不但不能成为法定的继承人,可能连遗产也只能少分甚至不分。 丧偶的儿媳或女婿不能成为法定的继承人,但并不影响其子女的代位继承权的发生。 【《生活服务导报》1月25日】
上一篇文章:
物业员工入业主家中盗窃
下一篇文章:
制止违法侵害不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
发表评论
】【
关闭窗口
】
网友对"丧偶的儿媳和女婿是否有继承权"的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最 新 更 新
最 新 推 荐
专 题 栏 目
鄂ICP备06004603号
湖北省枣阳市 QQ:283069266刀不斩水
信箱:admin@ip255.com
©2006-2010 www.ip255.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