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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大学生揭父亲包二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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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揭父亲包二奶
作者:柳剑诏、侯毅…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7-12-22
2003年初,李某陪同父亲到济南治病,女大学生王静的父亲王××帮李某在济南租赁了房屋,由此引发了王××夫妻间的矛盾。2005年,二人被判离婚。王静自建“反包二奶”网站,在网上公开父亲的“劣迹”;还先后两次进京到中纪委举报父亲包养情妇李某。
2006年8月14日,李某以王静犯侮辱罪、诽谤罪为由,向菏泽市定陶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静自办“反包二奶”网页,后通过注册开办了“父亲不如西门庆”网站,将自己向有关纪检部门举报的材料在网上公布。在其撰写的文章中,使用了若干侮辱李某的语言。结案前,王静未将相关文章在网站上删除。法院认为,王静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使李某的名誉受到损害,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侮辱罪。王静在网站上发表的文章中有诽谤李某的内容,但主要是对李某进行了侮辱,其诽谤李某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因此,自诉人指控王静犯诽谤罪不成立。
今年2月5日,定陶县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送达当事人手中。法院认定王静构成侮辱罪,判处管制两年,王静要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删除其开办的“父亲不如西门庆”网站、“反包二奶”网页上所有侮辱李某的文章。【《齐鲁晚报》2月7日】
2月5日,在判决书送达的当日,王静的母亲表示,她们已经向菏泽市中院提起上诉。
【《北京青年报》2月8日柳剑诏、侯毅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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