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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丢失患者病历 家属获赔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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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丢失患者病历 家属获赔近十万元
作者:武新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2
杨建(化名)的父亲因病入住北京丰台区大红门医院,后于2005年9月10日死亡。杨建将医院诉至法院,称他父亲到该院住院病情不断加重,老人去世后,当他要求复印封存病历时,医院声称将患者的部分病历丢失,要求医院赔偿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17万余元。法院认为,当事人遗失、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病历,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改变病历资料的内容,导致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明或有无过错无法认定的,应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医院对病历保管不力,应承担赔偿责任,遂于近日一审判决医院赔偿杨建近10万元。
【《北京晨报》9月18日武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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