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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忌"过分"。人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自古以来就有"忍辱负重"的说法,认为这是人的一种美德。为什么要"忍辱"?为的是事业的需要,大局的需要。如果在人的需要中,过分突出"自尊"的需要,把自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那就难成大事。"过分"的另一层意思,是指反应过分。两位男女青年谈恋爱,男的迟到几分钟,女的就认为男的对自己不敬,一气之下不告而别,这就属反应过分了。这类自尊过分的现象,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是屡见不鲜的。
二忌"过敏"。自尊感过分的人,大多也过敏。因为过分的自尊感不易满足,于是就有一种不安全感,投射到外界事物包括他人的言行举止上,就会产生过敏反应。比如,有的同志与领导迎面而过,他点头礼迎,而这位领导因脑子里在想问题,没注意,没理睬,这位同志就认为领导对他有看法,故意怠慢他,这就是自尊过敏的表现。
三忌"过正"。这里的过正,同矫枉过正中的过正,不是一个含义,而是指波动过大。比如,遇到顺境易产生优越感,乃至骄傲自大忘乎所以;而遇到逆境又会产生自卑感,乃至一蹶不振自暴自弃。这就是自尊过分的表现。心理研究发现,自卑感与自尊感,既对立,又相通。有些自卑感强烈的人,恰恰也是自尊感过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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